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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解民间慈善野蛮生长困局需要什么?

2015-10-28 09:43:45      来源:

       在官方慈善因丑闻影响而遭遇信任危机之后,民间慈善被寄予厚望。近两年,随着政策的逐渐宽松,民间慈善呈现井喷式爆发。然而,民间慈善活动中变质变形也屡见不鲜,甚至借慈善而渔利、犯罪的事件也所在多有,民间慈善事实上陷入了野蛮式生长状态。(10月13日《半月谈》)

  对于民间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社会共识是,民间慈善亟需立法,亟需引入政府监管,以此强化民间慈善的规范度,树立民间慈善的公信力。

  立法与政府监管当然是必需的。没有法律规制、制度约束与监管的公共事务必然陷入野蛮与混乱,纵然是慈善事业亦不例外。而尤其是慈善事业,所消费的是公众的爱心与善意,所承载的是社会的公德与良性,更需要以法律来保障、以规矩来扶持,方不至于走向其反面,而被别有用心者所挟持、利用。然而,民间慈善出离野蛮困局,仅仅依靠立法与政府监管还不够。

  民间慈善之所以被寄予厚望,乃是因为民众对丑闻缠身的官方慈善失去了信心。而官方慈善,至少在现有的法制体系中,法规不可谓不少,监管不可谓不多,但依然在腐败与变质中沦陷,这就表明,至少现有的立法与监管依然不够。对于民间慈善来说,即便立起法来,即便监管加身,也未必不会重蹈官方慈善的覆辙,甚至可能会沦为官方的附庸,沦为死物。

  再者,不客气地说,与其说民众不信任官方慈善,不如说民众不信任维系官方慈善公正廉洁的法规与监管制度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即便对民间慈善施以立法与政府监管,依然无法消弭民众的不信任、博得社会的认同。

  那么,在立法与监管之外,破解民间慈善野蛮困局还需要什么?笔者认为,还需要社会及民众更广泛、更深度的参与。其意有二:

  一、民众、社会以实际的行动参与到慈善活动的管理、运作、开展等各个环节中,以实际的行动真正肩负起慈善的具体活动,使得慈善真正成为众人之事,成为一种生活方式。目前,我们国家的政策虽然已经对民间慈善松绑,但无论是在实际中,还是在民众的认知中,慈善组织及活动仍然是少数人商略之事,这不仅导致民间慈善不透明性问题严重,也造成民众身体力行参与慈善缺乏渠道。主要原因还在于民间慈善活动依然太少,离普通民众的距离太过遥远,慈善尚没有内化在普通民众的生活方式中。

  二、民众、社会参与对慈善组织的监管,督促慈善组织活动、财务公开化与透明化。如果对于民间慈善组织的监管权力仅仅在官方、在政府,那就很难消弭民众在官方慈善时代形成的对官方监管的成见,很难真正建立民间慈善的公信力。只有充分开放民间慈善内部财务、组织资料,充分引入民众以及社会的监管,民间慈善才有可能赢得公众的认同。

  而上述二点要想实现,不仅需要民众自身的行动与责任感,更需要政府以更开放的心态、更宽松的政策真正激发民间慈善的活力,释放社会的慈善意愿,形成人人可行慈善、可参与慈善、可组织慈善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,使原本离民众生活相当遥远的慈善活动落地,使原本两三人商略的高大上之事改变为民众生活中的日常之事。如此,民众既有身体力行参与慈善的渠道,也有参与慈善的积极性,民间慈善方才可能摆脱不管就乱、一管就死的困局。而尤其需要警惕的是,官方出于对民间慈善现有乱象的恐惧,以立法为借口,收紧民间慈善的政策口袋,将民间慈善扼杀在其初始阶段。